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
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
各市管社会组织:
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,根据济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的《济南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》要求,自即日起至2020年5月底,在全市开展为期半年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提高思想认识,进一步增强责任感
社会组织为公众提供广泛的社会服务,涉及大量的人员参与,安全工作尤为重要。各社会组织务必高度重视,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,消除麻痹思想,严守安全生产关口,严防安全事故发生。必须全面落实“管行业必须管安全、管业务必须管安全、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”、“管理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高于一切、先于一切、优于一切的突出位置”的要求,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到管理服务的全过程和所有领域。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,坚持把安全工作抓紧、抓细、抓实、抓好,全面提高安全防范能力。
二、认真排查安全隐患,立即进行整改
各社会组织要担负起事故隐患排查、治理和防控的主体责任,要突出抓好人员密集型社会组织安全整治,加强生产经营安全管理,特别是加大社会福利等机构的安全生产工作力度。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要求,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、要害部位、关键环节,排查出的隐患、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,建立台账,制订整改方案,落实整改措施、责任人和时限,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。严格落实各行业领域领导层带班、安全员每日巡查、全员安全培训、岗前安全提醒等“四项制度”。完善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,把隐患排查整改和风险防控落实到每个岗位、每个部位、每个环节、每个人头。加大安全防范知识宣传力度,充分调动会员参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整治,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。
三、加强监督检查,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追究
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社会组织年报、“双随机一公开”执法抽查、“四不两直”检查的重点内容,将安全生产工作与评优、评先、评级和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等挂钩,实行严格管理。进一步严肃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,对因工作失职、未履行安全岗位职责、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、安全生产防范措施不落实、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,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,有关部门将依法追究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、负责人的责任。
以上通知要求,请各社会组织严格遵照执行。
济南市社会组织管理局
2019年12月27日